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条例。军事建设工程的抗震管理,中央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