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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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