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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