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