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