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