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提倡城市居民家庭植树、种草、养花,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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