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和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