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