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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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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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