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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