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征集公民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工作,适用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征兵工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