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征集公民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工作,适用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