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旅行社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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