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 第三十一条 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 第三十一条 发生地震等重大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进入公园避险的,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有序地引导避险人员到指定的应急避护场所,避险人员应当服从公园管理单位的指挥。事件消除后,避险人员应当及时撤出,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恢复公园原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