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实施城市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