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交通管理 第六十九条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交通管理 第六十九条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和客流集散地,应当设置出租汽车专用通道;出租汽车应当经出租汽车专用通道上下旅客,不得在站(场)前广场内揽客;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出租汽车专用通道行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