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八条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八条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