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
第十一条
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 第十一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区域性茶叶交易市场建设,规范茶青市场管理,完善信息平台、营销网络和茶叶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惠明茶经营企业在全国大中城市开设惠明茶销售专柜、专卖店。
鼓励惠明茶生产经营者参加各类茶叶展示展销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自营出口惠明茶。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惠明茶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引进和支持规模企业来景宁投资发展。
鼓励惠明茶生产经营者参加各类茶叶展示展销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自营出口惠明茶。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惠明茶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引进和支持规模企业来景宁投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