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