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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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且在2015年10月31日以...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有期徒刑和管...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侮辱...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行为,被害人没...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本解释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