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告知人民法院已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赔偿请求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3-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