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合议庭接受案件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承办法官,或者由审判长指定案件承办法官。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2-08-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