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受委托的拍卖机构应通过管理部门的信息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公示评估、拍卖结果。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1-09-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