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