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 第二条 特邀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当事人平等自愿;
(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四)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五)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6-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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