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拍卖形成的电子数据,应当完整保存不少于十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6-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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