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委托法院应当在收到受托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后作销案处理。
委托异地法院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法院不作为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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