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第二十一条 企业出售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一方当事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当事人均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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