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第二十二条 企业出售时,出卖人对所售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损益状况等重大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企业出售价格,买受人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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