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7-04-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