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2-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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