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与沿海、内河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纠纷案件。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