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应当以人民币设立,其数额按法院准予设立基金的裁定生效之日的特别提款权对人民币的换算办法计算。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