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付款后向保函申请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的除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