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