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失票救济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失票救济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自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发出公告。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