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票据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票据效力 第四十四条 空白授权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未对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补充完全,因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拒绝接收该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