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0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