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 第二条 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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