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四、虚假陈述的认定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四、虚假陈述的认定 第二十条 本规定所指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虚假陈述更正日,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证券市场信息的媒体上,自行公告更正虚假陈述并按规定履行停牌手续之日。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3-0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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