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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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中规定的“复制发行”,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违...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条的...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为他人提供...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300至600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经营数量接近非法经营行为“情...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经营数额”,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