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