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十三条 当事人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该不动产的影像资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查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