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十三条 当事人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该不动产的影像资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查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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