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