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8-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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