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章 回 避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章 回 避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的名单。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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