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未经其他经营者和用户同意而直接发生的目标跳转,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仅插入链接,目标跳转由用户触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插入链接的具体方式、是否具有合理理由以及对用户利益和其他经营者利益的影响等因素,认定该行为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03-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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