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三、诉讼参加人

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三、诉讼参加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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