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六、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六、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