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六、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六、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对方当事人包括被上诉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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