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八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